2025年9月至11月,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师(市)3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可克达拉市鑫袁记串串香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情况
2025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份(No:LJ-CSP-2025第18480号,No:LJ-CSP-2025第18481号),报告显示可克达拉市鑫袁记串串香店2025年9月24日自消毒餐杯和自消毒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10月30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自消毒餐杯,自消毒餐碗是2025年9月24日自行清洗消毒的,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为提高效率将洗碗机的额定时间缩短,导致清洗消毒不到位。当事人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可克达拉市西街老巷子火锅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情况
2025年10月27日,我局收到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份(No:LJ-CSP-2025第18483号,No:LJ-CSP-2025第18484号),报告显示可克达拉市西街老巷子火锅店2025年9月24日自消毒餐杯和自消毒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11月3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自消毒餐杯,自消毒餐碗是2025年9月24日自行清洗消毒的,不合格原因为消毒柜老旧存在电路故障,清洗消毒不到位,当事人在接到检验报告后及时购买更换了新消毒柜,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当事人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无异议。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中学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情况
2025年11月28日,我局收到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LJ-CSP-2025第21738号),报告显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中学的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具(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12月2日,我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中学食堂自行清洗消毒的复用餐具(碗)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因为从业人员清洗消毒流程不规范。该中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该学校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