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对师市辖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涉及我师(市)3家经营单位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可克达拉市邻里超市经营的香辣味蚕豆
(一)抽检情况
2025年5月21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6月16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No:2025B-J-SP05441F,显示可克达拉市邻里中心经营的香辣味蚕豆:问题项目:霉菌。霉菌实测值为40CFU/g高于参考值≤25CFU/g。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6月19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可克达拉市邻里中心经营的上述批次的香辣味蚕豆是于3月22日在伊宁市儒雅慧处共5袋,进货价4.5元/袋,至接到风险监测检验报告时,该香辣味蚕豆销售了3袋,剩余2袋未销售,至调查结束之日未接到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投诉举报。经查,可克达拉市邻里超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该批香辣味蚕豆的厂家资质、进货票据及出厂检验报告,且当事人立即整改,对剩余待售的2袋香辣味蚕豆立即进行下架销毁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对可克达拉市邻里超市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二、可克达拉小冯蔬菜店的黄豆芽
(一)抽检情况
2025年5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可克达拉小冯蔬菜店的黄豆芽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黄豆芽的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6月25日,我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可克达拉小冯蔬菜店经营的上述批次的黄豆芽系2025年5月21日从伊宁市唐先军蔬菜批发店以2元/公斤的价格共购进5公斤,金额10元,以5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货值为25元。伊宁市唐先军蔬菜批发店和伊宁市清水衙门豆芽培育部均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至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同批次黄豆芽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可克达拉小冯蔬菜店购进黄豆芽时索取了进货票据,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三、可克达拉纤鑫淼糖烟酒超市的黄豆芽
(一)抽检情况
2025年5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可克达拉纤鑫淼糖烟酒超市的黄豆芽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黄豆芽的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可克达拉纤鑫淼糖烟酒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黄豆芽系2025年5月21日从伊宁市清水衙门豆芽培育部以2元/公斤的价格共购进5公斤,金额10元,以5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货值为25元。伊宁市清水衙门豆芽培育部均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至接到不合格报告时,同批次黄豆芽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可克达拉纤鑫淼糖烟酒超市购进黄豆芽时都索取了进货票据,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此案件已移送至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