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行政区域内保温材料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50 m³,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不超过600m³为一组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D型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不超过2000m³为一组批,G型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不超过500m³为一组批,优先抽取质量等级较高或库存量较大的产品。
燃烧性能等级A2级的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随机抽取32块,按1、2、3、4至32号标明,其中1号到16号为检验样品,17号到32号为备用样品,样品尺寸为企业生产尺寸。
燃烧性能等级B1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或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随机抽取32块,按1、2、3、4至32号标明,其中1号到16号为检验样品,17号到32号为备用样品,样品尺寸为企业生产尺寸。
燃烧性能等级B2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或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随机抽取4块,按1、2、3、4号标明,其中1号、2号为检验样品,3号、4号为备用样品,样品尺寸为企业生产尺寸。
燃烧性能等级B3级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随机抽取4块,按1、2、3、4号标明,其中1号、2号为检验样品,3号、4号为备用样品,样品尺寸为企业生产尺寸。
(三)样品要求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样例见图1。
图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样例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按绝热性能分级为2级:033级、037级。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按燃烧性能分为3级:B1级、B2级、B3级。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本次抽查样品标记方法:
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级-绝热性能等级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样例见图2。
图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样例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按燃烧性能分为2级:B1级、B2级。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按绝热性能分为3级:024级、030级、034级。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本次抽查样品标记方法:
产品名称-阻燃等级-绝热等级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样例见图3
图3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样例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按产品类型分为:D型、G型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按燃烧性能分为2级:B1级、A2级。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按绝热性能分级为2级:040级、050级、060级。
产品类型-阻燃等级-绝热等级
(四)抽样形式
在生产企业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证明合格的产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具体操作见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标准要求。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检验样品与备份样品均以购买的方式获取。抽取样品的单价按照该产品的出厂价核算,样品数量按实际抽取的样品数量核算;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备份样品封存于检验机构。
二、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本次抽查对生产企业做规模划分,规模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划分,见表1。
表1 生产企业规模划分方法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三、产品管理情况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产品未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等相关资质管理,目前仅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其认证性质为自愿性产品认证。
四、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T 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主要指标有:物理力学性能、绝热性能和燃烧性能等。该标准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2019年07月01日实施,较2002版标准类别中增加了燃烧性能分级和绝热性能分级。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T 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该标准于2022年3月1日实施,与GB/T 10801.1-2002相比较对产品分类做了调整;删除了氧指数测定;更改了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相对湿度;增加了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的相关要求等。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产品执行行业标准JG/T 536-2017《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于2017年12月27日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五、样品处置
(一)封样
将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做好标记,封条“十”型缠绕后,用透明胶带缠绕封条以防破损。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被抽样生产企业代表签字确认信息、抽样机构盖章、被抽样生产企业盖章及抽样日期、检验样/备份样等标识。
(二)样品保存及运送
样品保存、运送过程中不可重压或与锋利物品碰撞,不宜露天长期暴晒,远离火源,不能与化学药品接触。
(三)样品送达和检查
抽样人员应将所抽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以及该样品抽样文书等资料包装好后邮寄或送达指定检验机构。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时应进行样品登记,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寄递包装、样品包装是否损坏,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影响检测工作,做好记录,确认样品与抽样单中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进行唯一标识后入库。
(四)现场取证
抽样人员应对抽样现场、贮存环境、样品标识、库存数量等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对抽查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采用拍照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将照片保留24个月。现场取得的证据包括: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名称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
3.抽样人员抽取样品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信息(拍摄被抽产品批的编号、随机数产生、按随机数从不同部位抽取样品、封样的过程等);
4.被抽查产品的贮存环境、库存数量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6.查验抽查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若有)、合格证、随机部件等照片;
7.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8.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两名)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9.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10.每家企业至少拍摄清晰照片为9-10张;
11.抽样工作实施过程,如采用全程视频,则无需拍照,只需在上述节点保证清晰画面即可。
六、检验应注意的问题及检验结论
(一)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检验样品测定前需满足样品陈化时间的要求。
导热系数的测定有防护热板法和热流计法,本次监督检验只选仲裁法:防护热板法。
(二)检验结论
1.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T 10801.1-2021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2.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T 10801.1-2021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3.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T 10801.2-2018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4.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T 10801.2-2018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5.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JG/T 536-2017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6.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JG/T 536-2017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七、工作分工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实施抽样检验工作,抽查任务由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采取抽检分离方式,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检验工作。抽样检验计划见表2。
表2 抽样检验计划表
产品名称 |
生产领域拟抽查 批次数(批) |
流通领域拟抽查 批次数(批) |
产品检验周期 (日/批次) |
整体抽检工作完成周期(日) |
保温材料 |
6 |
0 |
30 |
50 |
八、进度要求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见表3。
表3 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任务部署后5日内 |
抽样前准备工作 |
以任务部署文件为准 |
实施抽样 |
整体抽样工作结束后的1个检验完成周期内 |
实施检验 |
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
检验报告及结果通知发放 |
汇总上报(具体时间以通知文件为准) |
结果上报 |
九、其他注意事项
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按《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