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11国家及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师(市)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可克达拉市小波匠家常菜馆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

    (一)抽检情况

    2024112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可克达拉市小波匠家常菜馆使用的煎炸用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124收到检验报告(编号NOSH2024 090959其上显示:抽检的可克达拉市小波匠家常菜馆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1120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极性组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煎炸用油是当事人1118日用采购的食用调和油炼制而成,主要用于烹饪。1120日在抽检机构抽检后,当事人将剩余煎炸用油全部倾倒且执法人员核查期间未见该批煎炸用油。鉴于当事人制作不合格煎炸用油较少,且未使用剩余不合格煎炸用油并及时整改截止案发调查结束之日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1000没收违法所得7.5元的行政处罚。

    二可克达拉市永康纯净水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情况

    2024年11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可克达拉市永康纯净水厂生产的康霖泉包装饮用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月13日我局收到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Y-J06247460)其上显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12月17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处送达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开展现场核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格为18.9L/桶的康霖泉包装饮用共计30桶,其中7桶用于监督抽检,剩余23桶均已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发布《产品召回通知单》,停业整改、更换滤芯并送检第三方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后再生产,且违法所得数额较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截至案件调查结束未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2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