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预防化解产品质量领域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辖区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辖区市场稳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二、抽检时间
2025年1月-10月
三、抽检范围
师市辖区从事农资产品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从事五金产品零售的市场主体,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市场主体,从事家用燃气灶零售的市场主体,从事儿童玩具经销的市场主体,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加油站等。
重点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往年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类型、生产加工单位及经销单位。
四、主要任务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分阶段抓好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一)1-2月,对农膜、滴灌带等生产、批发、经销单位进行抽检。农膜抽检1批次,滴灌带抽检8批次。
(二)3-4月,对肥料等农资产品的批发、经销单位、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及销售单位进行质量抽检。肥料主要对销售的水肥及本地主要使用的其他肥料品种进行抽检。抽检5批次。建筑保温材料抽检4批次。
(三)5月,对加油站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及车用尿素进行抽检。抽检车用汽油2批次,车用柴油1批次,车用尿素1批次。
(四)6月,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进行抽检。抽检1批次。
(五)7月-8月,对家用燃气灶经销单位进行抽检。抽检2批次。对儿童玩具经销单位进行抽检,抽检4批次。
(六)9月-10月,对开关插座、电线电缆等五金产品、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单位进行抽检。开关插座抽检2批次,电线电缆2批次。电动自行车抽检2批次。
五、承检机构
本次产品质量的抽样检测,由承检机构承担样品抽样、样品检验、结果复议、结果汇总等工作。
质监科牵头,办公室(财务)、法规科配合,负责本次产品抽检询价工作,确定承检机构。
六、抽检结果及处理
抽样检验工作结束后,承检机构应秉承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统一反馈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被检单位可在收到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依法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是强化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师市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各所(队)、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认真落实。加强与承检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国家对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检验程序、检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调处理好抽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采样人员应当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规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被抽检人的贿赂,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做到工作严谨、执法严格、纪律严明。严禁提前通知被抽检单位。
(三)严格抽检程序。各所(队)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抽查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将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当场封样,并由执法人员、承检机构、经营者三方签字确认。
(四)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扣押或销毁,防止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造成安全隐患。对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进行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生产企业依法查处。
(联系人:刘媛 邮箱:sszjjzcy@163.com 联系电话:8186310)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