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辖区产品10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调味品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1批次,炒货食品1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第2期)第四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