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我局在202408月,在2024年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学校专项抽检监测任务中,涉及我师(市)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4082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一中学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数量800mL,备样数量400mL)进行监督抽检,经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918日,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一中学使用的上述餐盘(复用餐饮具)于2024827日进行清洗消毒,当日经抽样检验结论不合格2024918日接到抽检不合格报告时,该餐盆(复用餐饮具)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饮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被抽检单位为学生食堂,学校深入排查原因,并提交了餐饮具不合格问题排查整改报告,现已彻底整改。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