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抽样领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流通领域。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样数量见表1。

1 抽取样品数量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儿童玩具

塑胶玩具

2个

1个

1个

学生用品

书写笔

20支

10支

10支

水彩笔

10色以上

2盒

1盒

1盒

10色以下

4盒

2盒

2盒

课业簿册

15本

10本

5本

涂改制品

修正液

3瓶

2瓶

1瓶

修正带

5个

3个

2个

修正笔

20支

10支

10支

修正贴

100张

50张

50张

塑料书套

2包

1包

1包

(三)样品要求

抽查产品为儿童玩具(塑胶玩具)学生用品(书写笔、水彩笔、课业簿册、涂改制品、塑料书套)。

(四)抽样形式

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受检单位每种产品可抽取不超过3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在流通领域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检验样品采用购买的方式,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封存于受检单位。抽取样品的单价按照该产品的销售价核算,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二、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流通领域不做企业规模划分。

 

三、产品管理情况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认监委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6大类96种产品,其中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

学生用品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

 

四、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一)儿童玩具的标准体系

本次监督抽查儿童玩具产品涉及的产品标准GB 6675.1-2014GB 6675.2-2014GB 6675.4-2014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22048-2022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学生用品的标准体系

本次监督抽查学生用品涉及的产品标准主要是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为强制性标准,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于2020年07月23日发布,2022年02月01日实施,与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相比,主要技术变化为:修改了学生用品范围中彩泥、绘图仪尺、文具剪刀、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 作业类簿册)、笔产品的名称;修改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总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测定,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方法;修改书包、笔袋所使用的面料和辅料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增加铅笔表面涂层和铅芯、书套印刷部分要符合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增加彩泥中游离甲醛的限量等。QB/T 1437-2023《课业簿册》标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

学生用品检验方法涉及的标准为:

GB 21027-2020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22048-2022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QB/T 1437-2014 课业簿册

QB/T 1437-2023 课业簿册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五、样品处置

(一)样品包装

为确保样品的完好有效,样品抽取后应使用塑料袋进行包装,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包装,在运输和寄送过程中应适当防护,防止样品变形或破损。

(二)样品签封

应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用封条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名确认。样品由抽样人员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

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尽可能封存在摄像头可以覆盖并监控到的区域,如果没有摄像头,采取摄像、拍照等形式记录样品封存状态

(三)样品检查

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影响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现场取证

应对抽样现场、贮存环境、样品标识、库存数量等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对抽查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采用拍照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将照片保留24个月。现场取得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或店名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

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应抽样基数);

4)抽样人员应对抽样现场、样品储藏环境以及库存样品数量进行视频或拍照记录;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6)必要时打开外包装查验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合格证、随机部件等照片;

7)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摆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8)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9)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10)每家企业至少拍摄清晰照片9-10张;

11)抽样工作实施过程,如采用全程视频,则无需拍照,只需在上述节点保证清晰画面即可。

 

六、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外包装破损、污染。

2、学生用品中多色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项目随机选取颜色最深的红、黑、黄的一种进行试验。书写笔、水彩笔中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项目只对墨水中的可迁移元素进行测试。书写笔、水彩笔中的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项目样品为混合取样。

3、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日前生产的课业簿册产品判定依据为QB/T 1437-2014《课业簿册》,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课业簿册产品判定依据为QB/T 1437-2023《课业簿册》。课业簿册10本为检验样品,不合格不复检

4、样品检验项目按照《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5、结论用语: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七、工作分工

按照文件要求实施抽样检验工作,抽查任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采取抽检分离方式,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检验工作。

抽样检验计划见表3。

3 抽样检验工作分工

抽样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计划批次数

塑胶玩具4批次、学生用品(书写笔、水彩笔)1批次、课业簿册2批次、涂改制品2批次、塑料书套2批次,共11批次

检验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计划批次数

塑胶玩具4批次、学生用品(书写笔、水彩笔)1批次、课业簿册2批次、涂改制品2批次、塑料书套2批次,共11批次

 

八、进度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见表4)。

4  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任务部署后5日内

抽样前准备工作

以任务部署文件为准

实施抽样

抽样工作结束后30日内

实施检验

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结果材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检验工作完成7日内

结果材料汇总和总结上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2、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按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十、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填写示例)

 

 附件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编号:

任务来源

 

任务类别

 

受检单位

单位名称

 

电商平台

 

单位地址

 

单位所在地

£城区       □城乡结合部       □乡镇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

单位名称

□生产/□标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规模

从业人员数(个)

营业收入(万元)

产量

 

 

 

经济类型

¨私营(含个体)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受检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商标

 

抽样数量

检样数量:

备样数量:

备样封存地点

□受检单位

□检验机构

产品等级

 

标注执行标准/技术文件

 

抽样基数/批量

 

销售单价 

 

抽样日期

 

封样状态

 

进货量

 

存货量

 

销售量

 

产品认证情况

¨工业产品生产证;

¨QS¨CCC¨其他

证书编号

 

发票/收据号码

 

商品条码

 

抽样地点

生产领域 □生产企业成品库 □生产企业成品堆场 □其他             □流通领域 □集贸市场  □专业市场  □商场  □超市 □专卖店  £小商铺  £电商 £其他                 

抽样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企业确认:所抽产品为境内生产、销售且企业自检合格的待销产品。

 

                                 

受检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受检单位签名(盖章):

     

 

                   

生产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生产单位签名(盖章):

 

 

                

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