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1日-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在法定时限内年报公示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怎样进行信用修复、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呢?快来一起学习了解啦!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除操作指南
第一步:登录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网址:http://nb.sjj.xjbt.gov.cn)
【企业/农专数字证书登录】首次登录请下载驱动后插入证书。
第二步:进入系统后首页选择【企业自主申请】。
第三步:点击【异常名录移出申请】菜单。
第四步:点击“申请”后进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填写页面。申请时间系统自动显示,不需填写,确认所填信息和上传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提交成功后,申请状态变为“待告知”。
第五步:登记机关操作人员受理通过后,会以告知书形式告知主体后续流程,主体需登录年报系统,点击“下载告知书”,按告知书要求带上相应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后续申请移异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