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师(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源县佰团超市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情况
2024年03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对新源县佰团超市螺丝椒(抽样数量3.839kg,备样数量0.3kg)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4月24日,我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新源县佰团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于2024年3月12日从伊宁市蔬橘蔬菜批发部(经营者:丁帅帅)购进净重37.74kg螺丝椒,该店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新源县佰团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至接到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螺丝椒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新源县佰团超市购进螺丝椒时索取了进货票据,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螺丝椒中超标的克百威农残项目且不可通过肉眼等感官识别检查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新源县佰团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于2024年3月12日从伊宁市蔬橘蔬菜批发部购进,该市场经营主体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此案件已移送至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情况
2024年03月13日,我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对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螺丝椒(抽样数量4.244kg,备样数量0.3kg)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4月25日,我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于2024年3月12日从伊宁市蔬橘蔬菜批发部(经营者:丁帅帅)购进净重48kg螺丝椒,该店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至接到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螺丝椒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购进螺丝椒时索取了进货票据,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螺丝椒中超标的克百威农残项目且不可通过肉眼等感官识别检查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新源县朱祀顺家乡好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的螺丝椒于2024年3月12日从伊宁市蔬橘蔬菜批发部购进,该市场经营主体属于伊宁市管辖范围,此案件已移送至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