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辖区食用农产品56批次,复用餐饮具4批次,其中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来源,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6期)第四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024年第6期)第四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