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师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十大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80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未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亦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一)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实施《第四师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第四师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办法》《第四师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暂行办法》二是有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安兵团”系统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工作计划,动态确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任务,统筹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截至目前,已完成生产环节53户、餐饮环节1327户年度风险分级任务三是加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操作手册》,标准化日常监督检查流程,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隐患能力。


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

为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制定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第四师农药减量工作专班,实施“五新同步”(新测报、新药剂、新药械、新技术、新方式)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兽药减量重点在水产品养殖方面,通过组织养殖户进行培训,促进我辖区养殖用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应用。累计培训养殖户3期次,培训300多人次。


(三)实施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百企千帮”帮扶行动,深入1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车间布局、工艺流程等方面技术指导,为食品产业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将食品安全纳入科技创新,帮助创锦富民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科技攻关计划,获批科技项目资金50万元,为食品产业提供坚实科技支撑;新增培育有文化内涵、市场竞争力的特色食品商标63个,更新师市地理标志商标储备库6个,为食品产业提供有效权益保护。二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围绕肉制品、豆制品、大米、米粉等重点食品,实施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了大米、米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肉制品质量专项整治、饮用水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专项检查等,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236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00余家次。指导30家办理了食品小作坊证,引导1户食品小作坊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开展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在产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100%;开展小作坊专项治理,取缔黑作坊1家;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加强食品质量标准建设,鼓励1家企业提质升规;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明显提升。


(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菜谱公示制度形成常态化,校长(园长)陪餐制各校(园)都要有配餐记录或改进措施。加大投入实施校园食堂改造,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二是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每年春秋两季多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各食堂硬件设施、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每年高考、学考、中考三大重大考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餐饮制作过程全程掌控。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以小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54家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352处。进一步净化了农村消费市,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全面要求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自查计划,建立自查清单,采用通过线上培训、直播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宣传,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各项要求;严格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查食品案件62起,罚没款43.35余万元较去年分别增长287.5%、44.5;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已有822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


(七)实施保健食品“护老”行动

一是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现场, 辖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资料》《特殊食品科普宣传资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等科普读物,通过实物比对讲解辨假识假知识,围绕“如何读懂特殊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普及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知识,增强了群众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维权意识,受到现场围观群众的广泛欢迎,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现场设咨询台1个,制作展板3块、发放各类食品特殊食品食盐安全宣传资料143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八)实施“优质粮油工程”行动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截至202111月底,全师共有获得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的企业2家,主要产地分布在四师63团、77。主要企业有可克达拉市创锦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五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品牌为“艺海”。治理中全师出动检查人员53人次,以在产企业为重点,对1家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采购、使用乙基麦芽酚;对购入的植物原油、植物油作为原料的是否对原料进行乙基麦芽酚项目检测;场所是否卫生、符合要求,检查发现问题3个,责令整改1家,责令停产0家,1已完成整改;对97家食用植物油销售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是否从正规企业、经销商处采购食用植物油,检查发现问题17个,责令整改3家,责令停止经营0家,3已完成整改。二是组织抽检,展食用油中乙基麦芽酚监督抽检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0批次,不合格率为0


(九)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

做好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四师分支机构的备案工作,约谈负责人,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对辖区内77家入网食品提供者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分析网络订餐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入网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十)实施“三小”食品整治行动

本着“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工作理念,我 辖区小作坊获证单位共32家,小餐饮57家,在各团场食安办登记备案的小食品摊贩有92家。对“三小”经营户检查全覆盖,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改正,共下达责令改正文书8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