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一)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0年第 1 期),涉及我师(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昭苏县七十七团亨达蔬菜店销售的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7月18日,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昭苏县七十七团亨达蔬菜店销售的豆腐进行抽检,经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该产品大肠菌群,CFU/g,实测值为5.9×10^5,不符合GB 2711-2014 GB 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8月22日对昭苏县七十七团亨达蔬菜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7月17日从昭苏县民海豆制品加工厂购进豆腐20公斤,因抽样至接到《检验报告单》已有一月余,同批次的豆腐已全部销售完毕。并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