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三期)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 违法事实 | 执法决定 | 法律依据 | 执法主体名称 | 下达日期 |
1 | 四师市监罚决字【2020】002号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零售业务 | 可克达拉市张月商店 |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 | 处以500元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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