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一期)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 违法事实 | 执法决定 | 法律依据 | 执法主体名称 | 下达日期 |
1 | 四师市监罚决字【2020】4-001号 | 涉嫌未办理变更登记,超范围经营案 | 昭苏县江林一号蔬菜水果店 | 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果品、蔬菜零售、百货零售”,超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和饮料。违法了《个体工商户条例》有关规定 | 罚款1500元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2.20 |
2 | 四师市监罚决字【2020】3-001号 | 涉嫌经营一次性口罩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案 | 新源县齐秀梅婴童超市 | 当事人经营的两种一次性口罩:康芝韵一次性口罩、MASK PM2.5时尚防护口罩,未案规定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有关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构成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 | 1.没收违法所得1330元;2.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 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2.16 |
2020年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