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 (2019年第6期),涉及我师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昭苏县七十四团马家实惠早餐店的现炸“油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4月23日,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昭苏县七十四团马家实惠早餐店的现炸“油香”在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PP19660404860200001),经检验,“油香”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实测值为23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昭苏县七十四团马家实惠早餐店涉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师食药监)食罚决字[2019]第4-001号,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整。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三)企业整改情况。昭苏县七十四团马家实惠早餐店,于2019年5月27日一直未营业,已停业至今。
第四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