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19年第9期)公示了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师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宁县新川饭店的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6月6日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伊宁县新川饭店的复用餐具(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6月6日)进行抽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样品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19年7月10日到伊宁县新川饭店送达不合格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是伊宁县新川饭店餐饮服务使用,清洗消毒碗20个、碟子20个,已于当日全部使用完。
(三)伊宁县新川饭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件后立即向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