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3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9期)涉及我师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一)2018年5月3日,自治区食药局在伊宁县伊果源果蔬饮品厂抽检的“步步为营穿越火线杂果风味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80422、规格型号:338mL/瓶、抽样单编号:GC18650000830200881),经检测,样品中菌落总数实测值为1300CFU/mL、2800CFU/mL、1100CFU/mL、1800CFU/mL、820CFU/mL,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1-2016)要求,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6月7日,四师食药局监督人员前往伊宁县伊果源果蔬饮品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共计生产该批次“步步为营穿越火线杂果风味饮料”100箱(每箱20瓶),自治区食药局抽检1箱,其余99箱全部存放在厂区内未销售。监督人员立即对以上产品进行了封存,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
四师食药局对该企业生产不符合要求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开展自查,提交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