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名称 |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 |
受理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经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师卫生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
申请材料 |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个人剂量监测合格证明(新上岗人员不 予提供); 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寸免冠照2张; 五、放射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证明; 六、换发新证应交原《放射工作人员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时限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 |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行政许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