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兵团同意,现对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专项债券项目调整信息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兵团同意,现对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专项债券项目调整信息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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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