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25〕11号)精神,兵团财政局决定于2025年6月至8月举办兵团会计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举办兵团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兵团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兵团财政局成立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兵团大赛方案、试题、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兵团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各师市、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大赛工作的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大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
为便于参赛,财政部制定了《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并制作了各文件的电子版。兵团会计知识大赛内容与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内容一致,各单位可自行在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政策制度栏下载电子版。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各单位在组织笔试时,试题内容中政治理论约占10%、法律法规约占30%、其他财会知识约占60%。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兵团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
四、赛制安排
兵团知识大赛包括三个赛程。第一赛程:线上学习及竞赛。由兵团本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师市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学习,并参加线上竞赛;第二赛程:选拔赛。兵团本级各部门、单位的选拔由兵团财政局组织实施;各师市的选拔由各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第三赛程:复赛、半决赛、决赛。第三赛程的复赛、半决赛、决赛由兵团财政局组织实施。
各单位可独立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共5人。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本辖区、本系统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
(一)第一赛程:线上学习及竞赛
1.线上学习。为实现“以赛促学”的大赛目标,在会计行业掀起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的热潮,参赛人员可于2025年6月25日至8月25日,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政策制度专栏进行学习。
2.线上竞赛
(1)比赛报名。参赛人员于2025年6月25日至8月25日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兵团会计知识大赛答题系统”,填报参赛人员信息。
(2)比赛赛制。线上竞赛采取网络答题形式,参赛人员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兵团会计知识大赛答题系统”,于2025年6月25日至8月25日进行答题。比赛题目、答题用时、得分由系统自动判定。参赛人员提交试卷后当场显示参赛分数、参赛用时。正式答题次数为三次,以最高成绩折算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试题内容与大赛内容一致。
(二)第二赛程:选拔赛
各师市选拔赛由各师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自主举办,每个师市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复赛,共15支代表队。不具备自主命题的师市,组委会可统一提供试题及竞赛系统。兵团本级部门、单位的选拔赛由兵团财政局组织实施。各师市可综合采取笔试、口试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避免以单一形式代替。通过选拔赛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兵团本级单位比赛报名。兵团本级各部门、单位可自主选派1支代表队组队报名参赛,提倡各单位独立组队,无独立组队条件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于2025年7月1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兵团会计知识大赛选拔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参加选拔赛的参赛人员,其第一赛程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2.兵团本级单位选拔赛赛制。兵团财政局将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选拔赛,选拔赛为机考形式,比赛题型为单选、多选和判断。所有参加选拔赛的选手同时答题,每名选手限答题一次,参赛代表队每队派4名参赛选手(含预备选手)答题,每队取4名选手成绩之和计算笔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定参赛代表队名次,总成绩排名前三的代表队参加第三赛程,末位同分代表队举行附加赛。
3.各师市在组织选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三)第三赛程:复赛、半决赛、决赛
1.复赛
参加复赛的18支代表队(3支兵团本级代表队,15支师市代表队)于2025年8月8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兵团会计知识大赛复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复赛采取集中机考方式开展。各代表队在同一时间答题,4名选手(含预备选手)全部参赛,取前3名选手成绩之和计算笔试总成绩,按复赛总成绩排定代表队名次,确定12支代表队进入半决赛,末位同分代表队举行附加赛。比赛时间为2025年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半决赛
半决赛采取口试形式,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口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分两个赛场,每个赛场安排6支代表队,口试由各代表队3名选手共同完成,两个赛场同时答题。复赛笔试成绩和半决赛口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定名次,确定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末位同分代表队举行附加赛。比赛时间为2025年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决赛
决赛采取口试形式,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答题形式包括个人必答、抢答等,由各参赛队3名选手共同完成。比赛题目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类,比赛现场实时计分,按照口试总成绩排定名次。参加决赛的8支代表队进行最终角逐,决出一、二、三等奖。比赛时间为2025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赴京参赛
根据选手复赛、半决赛、决赛的个人综合成绩,组委会从参加半决赛、决赛的队伍中择优选取10名选手组建兵团参赛集训队开展封闭集训,从集训选手中择优遴选4人组成兵团代表队,赴北京参加由财政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六、时间安排
2025年6月25日前,布置大赛相关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发布竞赛通知。
2025年8月8日前,各师市、兵团机关、部门完成选拔赛,将参加复赛的代表队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2025年8月中上旬,组织开展复赛、半决赛、决赛,确定赴京代表队。
2025年9月至10月,赴京代表队择期开展赛前封闭集训。
2025年10月,赴京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竞赛。
七、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参加复赛的选手,按照复赛成绩的前10名、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团体奖。根据决赛总成绩,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同时,对于进入半决赛但未进入决赛的代表队颁发优秀奖4名。
(二)激励政策
对参加网络答题的参赛人员,得分在80-89分的,可抵免兵团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学分,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40学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兵团机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会计知识大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做好预赛开展、选拔组队、复赛报名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将大赛举办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赛事良好形象。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参加第三赛程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单位、团体自行承担。
(二)联系人及方式
四师财政局杨皓瑜 1669936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