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 《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
的通知》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示公开要求,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7月31至2022年8月14日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民宗局
联系人:陈 刚 联系电话:0999-8182076
闫玉彪 联系电话:0999-8182126
师市财农〔2023〕39号
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
68团财政所,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2〕4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师市财农〔2022〕86号),现收回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校352万元(项目资金349万元,项目管理费3万元),用于68团2023年兴边富民行动示范连队饮水改造项目349万元,兴边富民项目管理费3万元。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该资金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根据《第四师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师市财库〔2020〕7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x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
抄送:师市民宗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