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
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师市发改投资发〔2023〕125号
63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兵发改投资发〔2023〕158号),现下达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投资计划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20万元,其他投资80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兵团“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落实
(一)受益对象。当地连队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因灾滞留连队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领域。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项目落实。要严格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落实,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连队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连队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要开展好各项准备工作,2个月内开工建设,确保国家资金及时发挥“赈”的作用,带动当地职工群众就业增收。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连队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我委将适时对项目单位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团场经发办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优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同时抄送师市农业农村局,我委将及时上报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和兵团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连队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连队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项目单位要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职工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连队低收入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连队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 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 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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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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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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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拟开工年份 |
拟建成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投资 |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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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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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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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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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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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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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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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
新建 |
新建育肥圈2554.8平方米、饲料棚910平方米,堆粪场488.25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
土建施工 |
2023 |
2024 |
合计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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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63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陈雷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安文学 |
直接投资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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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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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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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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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63团16连养殖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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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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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方或单位 |
63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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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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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新建育肥圈2554.8平方米、饲料棚910平方米,堆粪场488.25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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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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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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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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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下达(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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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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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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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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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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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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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抄送:兵团发展改革委,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