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9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办发〔2024〕67号)《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务院令第809号),明确提出要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全口径备案、全流程监督”,以及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2024年12月,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新兵办发〔2024〕53号),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统一审批、归口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共建共享与业务协同,避免条块分割、重复建设。
二、框架要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构建了覆盖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使用、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集约化建设导向。《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依托兵团和师市统一的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开展集约化建设,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模式的转变。第九条列出了不予立项的七类情形,包括新建非涉密数据中心、未上云项目、独立建设共性系统等,从源头杜绝重复建设。
(二)数据共享硬约束。数据共享是《管理办法》的核心要求,第十二条规定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所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均应进行数据共享,并将数据资源目录作为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第十三条建立了严厉的问责机制,对未按要求共享数据的单位,将暂停其次年度新建项目申请和云资源分配。
(三)全流程闭环管理。《管理办法》建立了从规划审批、建设验收到运维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第十五条至二十条详细规定了年度项目清单的编制程序,包括征集、上报、评审、拟定和追加五个环节。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明确了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构建了绩效评价体系。
(四)安全可靠守底线。《管理办法》单设“安全管理”章节(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应用等要求。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系统不安排运维经费,不得新建、扩建,同时强调要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与国办发〔2019〕57号文第十六条要求相呼应。
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核心机制
管理维度 |
核心机制 |
政策依据 |
内容亮点 |
建设模式 |
集约化建设、共建共享 |
第七条、第八条 |
细化不予立项的七类情形 |
数据管理 |
强制共享、目录管理 |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建立严格的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
流程控制 |
年度清单、全流程管理 |
第十五至三十五条 |
新增符合性审查 |
安全保障 |
等保测评、密码应用 |
第三十八至四十条 |
安全一票否决制 |
三、部门职责横向分工
部门 |
职责 |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管理,编制年度项目清单,负责立项审核、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监督数据共享 |
发改委 |
在兵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及立项批复材料审核 |
财政局 |
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监管 |
网信、公安、机要部门 |
网络安全、等保、密评、国产密码应用审查 |
审计部门 |
全过程审计监督 |
相关单位(部门) |
需求提出、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及运维 |
四、典型业务流程
(一)年度项目清单编制
征集→上报→评审→拟定→追加→形成年度项目清单
(二)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联审和评估→出具批复意见
(三)实施过程变更
1.金额调整≤批复总投资10%:履行备案
2.其他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四)验收与绩效
1.竣工验收前符合性审查→出具评估意见→竣工验收→备案
2.审查重点:资金执行、数据共享、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
3.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度安排政府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五、配套操作指引
《管理办法》附件包含了年度项目申请表、项目变更审核表、项目建设基本要素自查清单、数据共享信息资源清单、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清单,上述配套附件使《管理办法》更便于操作和执行,尤其是“三清单”为项目申报提供了规范化工具。
六、落地实施要求
(一)师市辖区各单位(部门)
对照《管理办法》,全面梳理现有信息化项目,建立“在用系统台账”“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清单”“数据需求清单”“运维经费清单”等内容。
(二)项目建设单位
1.申报前完成“数据需求清单、共享责任清单、网络安全方案、密码应用方案”。
2.可研报告中可单列“集约共享、绩效目标、网络安全”专章。
3.实施阶段建立变更台账,确保“变更不超过批复总投资10%”红线。
(三)财政部门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验收和绩效评价不达标的单位暂停次年度项目相关资金安排。
(四)发改、数据部门
开展“未批先建”“重复建设”“数据不共享”专项监管工作。
七、小结
《管理办法》是师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制度基石,其出台顺应了国家政务信息化统筹整合的大趋势,落实了兵团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重在解决师市本级政务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和数据共享不足等突出问题。《管理办法》在吸收兵团管理办法核心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师市实际进行了创新,主要体现在年度项目清单管理、数据共享刚性约束、符合性审查机制等方面;构建了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从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验收到运维、绩效评价,各个环节均有明确规范;建立了多元共治的责任体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统筹协调,专业部门分工把关,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责。《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师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随着《管理办法》的落地,师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共享水平将大幅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将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