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四师六十九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中心镇区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九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六十九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该成果在第四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规划范围为六十九团中心镇区单元,西至场界沟,东至1连东部边界,南至团部—2连公路,北至团北路北侧,总面积198.34公顷。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98.34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有量,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服务人口:约0.67万人。
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8.3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89.61公顷,占总用地45.1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0.50公顷,占总用地的10.34%;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6.94公顷,占总用地的18.62%;仓储用地0.17公顷,占总用地的0.09%;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55公顷,占总用地的10.87%;公用设施用地面积4.09公顷,占总用地的2.0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9.58公顷,占总用地的4.83%;留白用地面积0.86公顷,占总用地的0.43%。
(一)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九年一贯制中学(含小学)1所,保留现状幼儿园1所,并近期改扩建,完善教学设施。
(二)体育设施
在中心卫生院以西新建体育场1座。结合社区公服设施配建社区文化站、居民日常休闲场地和体育休闲设施。
(三)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中心卫生院,健全完善功能康复中心和健康体检中心。
(四)社会福利用地
保留现有养老院1处,完善养老院基础设施建设。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9.5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人。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25公顷,沿加油加气站两侧设置。
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面积1.54公顷,新建2处广场。
团部形成“三横四纵一环”的道路网结构。三横指团部东西向主要道路,自北向南分别是曙光路、哈海南路和光明路。四纵指团部南北向主要道路,自东向西分别为教育路、向前路、S641和华西南路。一环指幸福路、创意路和团北路组成的半环形道路。
公示时间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电子邮箱:1169058637@qq.com;
2.邮寄地址:第四师六十九团光明路6号(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第四师六十九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999)8182946、13679209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