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讯(通讯员 陈艳兵)当前正值大量野生鸟类繁殖期,民警加大保护力度,为幼鸟平安成长护航。8月26日,在七十六团,又有一只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草原鵟被昭苏垦区公安局吐尔根边境派出所民警救助。
这只“大鸟”貌似老鹰,体长约50厘米左右,样子很凶猛,当人们靠近抓它时,会遭到它钩子般锋利的尖嘴和利爪的攻击。民警在喂食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手臂就被啄出几道伤痕。据民警介绍,这只“大鸟”是他们在巡逻当中救助并带回派出所的,经鉴定,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草原鵟,系鸟类隼形目鹰科,属濒危物种,主要栖息于山地、裸岩、峭壁及平原、草原、水库等处,以鼠类、野兔、蛙、体弱小鸟为食,在草原保护中具有很大作用。另据专家介绍,鵟是体积仅次于雕的大型猛禽类,因为珍稀所以以前人们很少能看到它们的踪影,现在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有不少鵟迁徙到这里来生存。
派出所民警对这只鵟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和体态体表测量登记。目前,这只鵟发育正常,每天能食2两肉,吐尔根边境派出所民警已将它移交昭苏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继续饲养,待到它可以独立在野外生存时,便准备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