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六十二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该团正式成立,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该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决定成立该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悉,该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该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团信访办、社政科、工会、政法办的领导及一名有着多年临床经验的退休医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