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六十二团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阿某进行了入矫宣告。近年来,采取多项举措,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成立了分管司法的团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团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考核内容,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与政法办、联防队、霍尔果斯边防派出所以及矫正对象所在单位、监督帮教人协调配合,将矫正对象教育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位联防队员和片区民警头上,做到责任到人,实行“一对一”管理。
三是加强管理,业务规范。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定期谈话、外出请销假、奖惩等各项规定,制作了《社区矫正月量化考评表》,对矫正对象每月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定位手环,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
四是手段创新,推进工作。建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和心理矫正室,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垦区第一个检察室,既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威慑力,又延伸了人性化管理。
五是积极帮扶,法律服务。调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矫正对象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问题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23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能自觉服从教育管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现象的发生,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