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国资监管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师市党委关于国有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部署,实行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与重点监管线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约束,“一企一策”设定管控目标,同时将资产负债优化成效、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等情况作为企业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是压实团场主体责任。将团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牵头制定团场国有企业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目标,全力开展债务防范化解工作。从财务监管、产权管理、资本预算、内控管理、监督追责等国资监管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国有企业稳健经营。
三是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师市国有企业将债务规模规划与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等相结合,合理设定融资规模和结构,规范投融资、对外担保等行为。以企业所属行业对应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准线、预警线、重点监管线为三道警戒线,以保持在基准线以下为目标守牢债务风险底线。
截至2025年2月末,师市全级次国有企业198户,56户企业负债率高于90%,占比28.28%,较2024年8月末的63户减少7户,同比下降2.91%,其中:师市监管国有企业45户,团场国有企业4户,代报兵团分区国有企业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