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常态化开展“法治大培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师市财政系统全面理解、准确使用《民法典》,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素养。7月18日,师市财政局利用7月份团场例会,特邀新疆领泽律师事务所何玮琪律师为财政局全体干部和各团场财政局(所)干部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及典型案例,为财政干部上了一堂生动详实的普法课。
培训中,何玮琪律师着重讲解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因其他原因引起物权变动、共有物的分割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居住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担保物权、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等多个方面,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审判执行实践中应用较多、修改变化较大的重要法条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解读。
经过系统培训后,干部们纷纷表示,何玮琪律师的授课站位高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极具理论性与实践性,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持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将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