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9号)工作要求,第四师交通运输局结合第四师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运输保障需要,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时间节点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1日)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年度审验的不予行政处罚。疫情结束后,请有关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及时按照政策制度办理车辆年审手续,疫情前已逾期未检验车辆不在此延期范围内。
特此通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