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靳玉娇)俗话说执法如山,但是执法也可以如水。
近日,四师交警民警在执勤中依法对一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现场群众为执勤交警点赞:交警执法有理有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原来,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搭载一名老人、一名小孩,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遂依法作出暂扣电动车、学习教育的处罚决定。
男子得知要暂扣电动车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些破旧的零钱,向交警解释家里经济实在困难,一家人住在英也尔乡,今天带母亲来医院看病,没有钱坐车,只能靠这个小电动三轮车拉人。
执勤交警看出他的困难,但执法必须进行。在依法扣留电动车,讲明学习教育流程后,执勤交警拦下一辆出租车,自掏30元车费送一家人回家。男子对此很感动,并称会按照规定时间来学习,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出行。
执勤交警的善举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表示这个举动既维护了执法的严肃,又展现了执法的温度。生活实苦,还好人心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