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四师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站点+协作”
积极主动做好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诉讼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是持续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全覆盖
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机制,加强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协调对接,在师、垦区两级法院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二、周四派驻值班律师,解答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值班律师对有关认罪认罚制度、具结书内容、认罪认罚内容等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告知其法律后果,对检察机关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值班律师在场,充分保障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营造了公正、合法、透明的司法环境。
三是加强刑事办案全过程跟踪监督
对律师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跟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分析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确保刑事案件辩护质量。采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措施确保刑事案件质量。同时,对已经结案的刑事案件进行评审,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管。
2022年以来,四师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审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件,提供法律帮助1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