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3月7日师市农业农村局分两步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大排查工作。一是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组,组织农业农村局及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师市辖区内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使用单位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保鲜库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此次排查共涉及到14个团场30余家单位或场所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的情况;二是发挥团连两级网格化监管作用,各团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者进行全面排查。师市18个团场全部开展了大排查工作,共排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户等100余家,均未发现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的情况。此外,师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展大排查的同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食用金银箔粉不仅没有任何功效,还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
今后,师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并将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纳入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职工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