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足额发放低保。疫情期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1月共发放1767户2971人,共计164.8027万元。
二是及时提供救助。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及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临时救助,简化公示环节,实施“先行救助、后补审批手续”,发放困难人员取暖救助1752户,共计金额185.18万元。
三是慰问困难群众。对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发放生活物资,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需求,发放实物加资金共计33.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