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官,但是我就称你法官,这两只我自己养的芦花鸡你一定收下,你不收我就放在法院门口……”
“你好,拿上劳务费你就安心过个春节,但是我们法院干警是坚决不能收你的礼品……”这是2月5日于某第二次来到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领取5000元案款时的一段话。
2月2日上午,于某拿着一张劳务费欠条来到霍城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他的是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古丽加依娜同志,古丽加依娜向往常一样仔细聆听于某所述。2018年原告于某在马某处务工,经结算,马某共欠于某5300元,经过近三年的催要,马某始终未支付,甚至不接陌生电话,古丽加依娜立刻联系了马某所在连队的书记,请连队书记帮忙告知马某,让其来法院进行调解。马某来到法院后表示因为当时于某未按照时间完成工作,发生了矛盾,就不愿支付劳务费。古丽加依娜分别给双方分析了法律关系,掌握双方的调解意愿,马某同意按照5000元支付,并且3日内就给支付。在2月5日下午,于某收到马某微信转账的5000元后,要将自己饲养的土鸡送给古丽加依娜,以示感谢。古丽加依娜表示心意领了,但是作为政法干警,坚决不能收受当事人的任何物品。
长期以来,霍城垦区人民法院一直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始终保持清正廉明的本色。这次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拒收当事人“农产品”,再次维护了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的声誉,树立了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