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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发布:2020-09-11 来源:第四师  作者: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陈党库  编审:admin  浏览量:468 

七人合议庭

七人合议庭

2020年9月10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内,一场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刑事案件庭审正在进行。采用“七人合议庭”如此“高规格”的形式审理案件,在四师法院尚属首例。

如此“高规格”,是因为审理的案件系涉及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且公诉机关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在指控罪犯的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4团柴某自2018年以来,滥伐林木1538株,严重破坏了辖区的生态环境,在森林公安机关案件侦查过程中和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期措施期间,仍然疯狂作案,盗伐林木113株。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力较大且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妥善审理该案有助于提升辖区干部群众生态绿色环保理念,具有普遍而深远的教育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遂决定由三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霍城垦区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要求登报道歉、补种复绿修复生态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全部予以认可。该案将于近日进行宣判。

人民陪审员曹忠国庭在审结束后难掩激动之情,“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财产,但总有不法分子要破坏我们的绿水青山,守护绿水青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回去后我一定会加强宣讲、以案释法,引导大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