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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垦区检察院再获“兵团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2020-08-25 来源:第四师  作者:王伊荣 &#32  编审:admin  浏览量:437 

近日,笔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委《关于命名兵团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通报》中获悉,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喜获“兵团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三次获得此项殊荣。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强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强化践行群众路线意识,提升执法为民形象、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业务工作实绩、强化基础建设,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为目标,狠抓精神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截至目前,该院共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兵团 “文明单位”、兵团先进基层检察院、四师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10余项荣誉称号,干警个人受到各类表彰达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