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师市民政局结合近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实践,探索创新社会救助制度。
一是建立申请低保家庭刚性支出扣减制度。对申请救助的家庭在核算收入时的扣减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残疾人康复治疗费用支出和就业成本等,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解决了之前处于低保边缘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不能纳入低保只能给予临时救助的问题。二是建立低保对象渐退制度。为鼓励低保对象主动就业、创业、增收,健全有序退出机制,规范退出程序,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就业家庭、处于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期。三是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基层两委近亲属备案制度。为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要求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区“两委”在其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办理过程中主动回避,不参与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相关环节的工作,其近亲属纳入低保要单独备案,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优亲厚友现象。四是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较好地化解师市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细化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别,建立了临时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临时救助金额。
通过社会救助制度创新,推动完善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紧密衔接的民政救助体系,为救助政策的综合实施、合理运用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