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防控体系,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实名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师市编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师市编发〔2018〕15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制度,严格编制前置审批制度,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用编计划前置管理、编制职数使用前置审批,建立师市机构编制月注册、月统计、月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四清两对应”:机构清、编制清、人员清、领导职数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