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师市卫生局协同师市食品药品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第四执法分局,对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军垦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64团场医院进行了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场下发监督意见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被抽查的单位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并在6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同时将具体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上报师市卫生局。
通过此次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师市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群众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