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洁 特约通讯员 于艳霞)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4家单位、2个村镇成功入选,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绽放光彩。
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师党委党校、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四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凭借扎实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绩,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些单位长期以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培育等各个方面,营造出文明向上的浓厚氛围,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效。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八团长丰镇七连、七十四团六连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近年来,这些村镇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等举措,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绘就了乡村振兴的文明新画卷,让文明新风浸润美丽乡村。
此次多个单位和村镇获评全国文明称号,不仅是对师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激励其持续奋进的强大动力。获评单位和村镇将以此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