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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倩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发布:2023-12-26 来源:伊犁垦区报  作者:王东  编审: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614 

本报讯(记者 王东 通讯员 周洁 徐婷)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表彰。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倩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41岁的许倩从业以来一直奋斗在司法一线,始终坚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200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许倩积极参加兵团系统招录考试,在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司法生涯”。就任检察官期间,许倩承办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涉案人员480余人,无一错捕、错诉案件。主办的马某某盗伐林木案,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办理的吕某某盗窃、妨碍作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追诉漏罪案件。

“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这是许倩常说的一句话。在办案中,她始终坚守“国家监护人”的角色定位,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嫌疑人“慎捕慎诉慎押”,用足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回访帮教等未成年人办案特别程序,对多名因一时念头误入歧途的未成年嫌疑人做出不捕不诉决定。她还创建了未成年人“一案一卡一台账”机制,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0余件,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牵头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基地2个,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6场,送法进校园40余次,受教育学生6000余人次,所辖区域内曾创下三年未成年人零犯罪记录。2016年,她总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全国通报表扬。

2022年,许倩调任师市司法局。她全力推进法治师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起草《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法治师市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9次,参与化解重大信访案件8件,协助调解案件91件、涉及金额201.7万元。创建136人的“蒲公英”青年普法志愿队,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8场次。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她带领普法志愿队多次深入团场,为女干部、女职工进行婚姻、财产权益、继承等民事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

工作之余,许倩在大家眼里是“暖妹子”“开心果”,无论是在敬老院、贫困家庭、田间地头,还是捐款现场、义务劳动中,都活跃着她的身影。工作以来,许倩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兵团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兵团三八红旗标兵”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她带领的团队也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兵团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对待特殊群体,我们既要有措施有方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要注重他们所需要的情感回应。”许倩说,办案不是向当事人冰冷地陈述法条,调解也不是不通人情的商榷,她将继续贯彻柔性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用心用情回应妇女儿童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