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刘美惠子 通讯员 庞伟博) 近日,兵团发布总河湖长第2号令《关于全面推进兵团幸福河湖建设的令》,明确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核心目标,系统部署重点任务,推动河湖长制深化落实,助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同步印发《兵团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计划在喀拉玉尔滚河、三道河子、古尔图河、白杨河、青格达湖、蘑菇湖按时序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据悉,幸福河湖建设是强化河湖长制的重要抓手,旨在实现河湖健康、人民安居。兵团提出的分阶段目标为:至2030年,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并取得积极成效;至2035年,实现河湖保护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体系。
围绕幸福河湖建设,总河湖长令提出,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和水旱灾害防御机制,严格管控河湖行洪空间与岸线开发利用,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整治,维护河湖空间完整。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与生态修复工程,保障河湖生态基流。打造河湖清洁美丽环境,统筹推进岸线生态整治、水系连通及自然形态恢复,严控污染源,加快补齐城乡污水处理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河湖+文旅”融合模式,发展绿色产业链与生态经济惠及民生。
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师市要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党政主导、河湖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河湖长需亲自部署督导,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结合师市实际情况扎实推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