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21年9月8日至9月30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四师可克达拉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月14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第四师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组组长强始学反馈督察意见,师市党委副书记、四师师长李成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师市领导李志波、哈力木·拜多拉、姜淑霞、张永安、刘振江、罗险峰参加会议。
自9月8日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师市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700余份,个别谈话30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52件,对16个团场、园区下沉督察,检查各类点位150个。督察发现,师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污染防治仍存在薄弱环节等4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师市应在收到督察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报兵团党委、兵团,抄送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任务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察组向师市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师市将按照要求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师市机关相关部门、直属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师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团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