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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再次上调
发布:2022-01-01 来源:伊犁垦区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审:可克达拉  浏览量:2797 

本报讯(记者 张馨予 通讯员 王健)12月23日,记者从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师市党委统一部署,师市人社局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提高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对70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建立高龄补贴的同时,建立丧葬补助金调整机制。

据了解,本次是2021年第二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预计补发7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全师1500余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退休人员将因此受惠。具体调整政策为:自2021年1月1日起,师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95元,月增加45元,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不含补缴年限)长期缴费的,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每增加1年,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自2019年1月1日起,70至79周岁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年满8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自2019年1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与基础养老金标准挂钩,按照参保人死亡当月师市4个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

师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提高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参保居民共享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体现了师市党委对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