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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培育连队农工专业合作社
发布:2020-08-31 来源:刘德友  作者:伊犁垦区报  编审:admin  浏览量:510 

兵团2019年先后下发了《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促进和规范农工合作社发展的意见》,2020年又下发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机制,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的就是在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后,通过培育连队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持续保持兵团规模经营、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高优势,为兵团打造先进生产力示范区夯实基础。在新型农业经济组织中,农工专业合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主体,其规范组建和运营是基础。

一、连队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2012年以来,全国各地农村大力推行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快速发展。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前,连队农业生产发展以行政命令式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农业先进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兵团保持农业先进示范区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实施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后,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职工既成了土地的主人,也成了市场的主体,但连队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发展起步晚、运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以四师可克达拉市为例,注册登记各类合作社372家,其中种植67家,养殖89家,农机19家,农资经营14家。从数量看,师市174个连队,平均每个连队2家,但有名无实的“空壳社”占25%,“休眠社”多达90%以上,正常运营的合作社也大多运营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从调研看,连队“两委”和职工群众对合作社认识仍存在较大的偏差。连队“两委”认为“由职工群众领办的合作社,一味谋求利益最大化,不能有效带领职工群众共同致富,不能支持发展”,对合作社作为企业必须谋求利润最大化,连队“两委”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职工群众参加合作社只图“钱”,主动参与经营积极性不高,对合作社利益风险共担机制,缺乏共识。

(二)底子薄发展基础差。由于合作社组建审批程序简单、硬性制约条件少,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前,为了完成合作社组建任务,以行政命令式组建的合作社看似数量多,但“空壳社”和“休眠社”居多,导致连队合作社有名无实问题十分突出。连队间同质化合作社多,发展层次低,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品牌意识缺乏,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三)运营不够规范有效。近几年,虽然兵团和师市加大了合作社领办人的培训,但大多数合作社对《合作社法》学习不够,不能积极主动向规范运营合作社学习,导致合作社组建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运营的合作社主业不突出、副业不擅长,既搞种植又搞养殖,或又销售农资,有的合作社还跨界发展;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机制缺乏,社员没有真正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等问题较为普遍。

(四)带头领办人才短缺。近年来,连队脱贫攻坚、社会稳定、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繁重,连队“两委”忙于连队日常事务,难以集中精力领办创办合作社,更难以腾出时间经营合作社。连队能人缺乏,合作社领办人缺乏号召力和影响力,导致职工群众入社积极性不高。合作社经营成效不明显,对职工群众入社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五)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连队合作社立足“农”组建,多处于农业生产的中间环节,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销售“两头”在外,合作社受市场影响较大。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中,没有了龙头企业的带动,合作社难以稳定盈利,导致职工群众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大打折扣。

二、连队合作社的发展路径

实施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后,连队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基层民主管理,农资供应、农机农技、劳务用工、规模种植、规模养殖等,为连队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规范组建运营好合作社,有利于更好地服务连队“三农”工作。

(一)品牌兴社。深入推进合作社的绿色化、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通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些区域性的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连一品”的发展格局,以品牌带动产业,以产业推动合作社发展。通过强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对品牌背后的特色内涵、军垦文化等进一步挖掘,打造富有兵团特色“品质、品相、品牌、品位”的合作社,为合作社联结龙头企业赢得优势。

(二)科技促社。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通过建立健全“以政府为牵头、以院校为龙头、以园区为载体、以农业推广体系和新型经营主体为基础”的政产学研体系,汇聚各类智力资源,推广涉农先进技术、推进农机规模化经营、打造智慧农业标杆等,大幅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合作社提质增效。

(三)加工稳社。大力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助推合作社与市场有效衔接。龙头企业既是带动合作社联结职工群众增收的中坚力量,也是有效提升农业产业链质量、效益、竞争力的骨干力量,通过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深加工基地,延长农业产业链,进一步丰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四)商贸兴社。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现在连队的许多优质农产品还是在田头卖,还是提篮小卖,还是“披头散发地”卖,好东西卖不出好价钱。创新合作社与市场“对接模式”,通过合作社联结企业给农产品“梳妆打扮”和营销宣传,积极在电子商务、连队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领域优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五)人才强社。围绕连队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吸引返连下乡人员创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合作社。坚持以产业集聚人才,围绕连队旅游、养老康养、连队电商等新兴产业,谋划、包装一批连队振兴项目,吸引人才前来领办创办合作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合作,改革连队资源配置方式,允许返连创业人员参与合作社利益分配。

(六)改革活社。土地是财富之母。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后,土地作为“沉睡资产”,活力得到释放。连队要“借梯上楼”实现合作社全面健康发展,以连队土地经营承包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合作社+企业+农户”为模式,按照“平等自愿、收益分红”的原则,将确权颁证的职工土地通过流转进入土地合作社集中储备,统一经营管理,满足职工从土地中走出来、多渠道增收的需要。 三、连队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以产业发展为动力源,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为着力点,鼓励和支持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等多种农业经营形式,着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经营优势,促进职工群众持续增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以效益共享为目标。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和农产品的质量效益,既需要诸如合作社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力组织,也离不开连队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经营形式和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方式,是合作社和连队职工群众“双轮驱动”、推动兵团农业现代化发展走向快车道的必由之路。创新合作社带动职工群众模式,通过合作社以流转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储备起来再分包,解决好职工依靠土地持续增收收窄的问题,实现连队土地地有其用、地尽其用。

(二)以龙头企业为动力。龙头企业联结合作社,是最终稳定连队职工种植收入和解决农产品闯市场难的关键点。通过实施“一连一特色”等农业产业品牌塑造工程,大力发展兵团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围绕连队特色产业发展,立足产业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延伸与做长产业链,让合作社在特色产业链上找到发力点。重点在龙头企业“强体”上下功夫,大力提升“兵团号”骨干龙头企业的实力和知名度。

(三)以兜底收益为底线。在当前连队合作社普遍赢利能力弱的情况下,要坚持自主发展与扶持发展相结合,以“保兜底”为底线,因连制宜探索,循序渐进发展,确保合作社发展的可持续性。采取“连队引导+能人牵头+职工参与”的模式,确保连队合作社能收益、职工能分红,实现良性发展。认真筛选合作社的发展项目,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力争上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影响一片。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善各类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订单农业、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职工能够合理地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注重把连队弱势群众纳入合作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解决其就业,增加其收入,提升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