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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为281家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3498万元
发布:2020-03-21 来源:第四师  作者:伊犁垦区报  编审:admin  浏览量:435 

本报讯(记者 赵爽)3月19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社部相关要求,兵团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连日来,师市相关部门迅速落实,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守护者”。截至目前,师市已为281家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3498万元,其中大型企业5家。

此项政策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连队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据师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依此项政策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中小微企业可在享受免征政策期限后再申请缓缴;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