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爽 通讯员 李鹏学)8月25日,记者从师市财政局了解到,为鼓励各团场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兵团激励师市税收增收奖补资金的通知》和《关于细化2019年兵团激励师市税收增收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师市财政局于8月14日下发了2019年师市激励团场税收增收奖补资金,共计9401万元。
自2018年师市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师市财政局立足团场改革发展实际,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税收收入增长激励奖补和师市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师市财政局以2018年为基数年,从2019年开始试行,团场组织的税收收入增长达到当年兵团党委确定的年度增长目标,师市将按照年度兵团本级分成团场税收收入的80%给予奖励,增长每超过目标的一个百分点,师市再按照年度兵团本级分成团场税收收入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为兵团本级分成团场税收收入的110%。
实施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将进一步释放体制优势和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师市理财积极性,逐步增强自身财力,消除对上级财政等、靠、要的思想,形成“干得好的奖、增、加,干不好的罚、减、换”的导向,促进师市财政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