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貌起初并没使你动心,至于我的举止—我对你的态度至少不是很有礼貌,每次跟你说话总想让你痛苦一番。请你说句老实话,你是不是喜爱我的唐突无理?” “我喜爱你头脑机灵。”这是我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对白,这句对白让我感受到伊丽莎白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十八世纪末期的大英帝国,很显然,伊丽莎白是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她的自信源于她的才华。
在《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里我既不想描述其中多么唯美的爱情,也不想去批判当时英国社会虚荣和拜金。真正让我欣赏的便是伊丽莎白的独立与自信。书中男主人公达西因为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他骨子里就带有傲慢,与伊丽莎白第一次在舞会上的相遇,因为伊丽莎白家人的低俗无知而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偏见,认为伊丽莎白和他的家人一样低俗无知;而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因为达西在舞会上伤害了她的自尊便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因为偏见让伊丽莎白在随后与达西相处时也将自尊转变为女人独有的傲慢。傲慢与偏见成了两人身上的特质,只是因为随着感情的慢慢深入,傲慢与偏见的天平在两人身上慢慢发生着变化。
伊丽莎白的傲慢是我非常欣赏的,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伊丽莎白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主见,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她有着当时那个社会背景下女人所没有的自信,这就是她能够吸引达西的特质。生活中的伊丽莎白酷爱读书,在面对彬格莱妹妹、达西姑姑的发难和刁难时,她依然能够镇定自若,应对自如。正因如此,才让达西对她的偏见逐渐消失,以至于他在对伊丽莎白表白时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似乎在整本书中伊丽莎白并没有做什么,她只是坚持做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结果却深深的吸引了达西,并且为了表达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意,他竟卸掉他傲慢的面具,摒弃门第观念,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而随着深入了解,伊丽莎白才发现自己误会了达西,她依然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也是值得尊重的。书中是这样描述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的:一个人无意中赢得如此强烈的爱慕之情,也足以让人满足了。
这就是自信的魅力,在自信面前傲慢与偏见变的不堪一击。外表的美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暗淡,但是由内而生的自然美丽才是女人魅力的源泉,而且这种魅力正是建立在从容自信的基础上的。从容自信赋予女人的光彩永远都不会因为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自信是挖掘潜力的最佳法宝,如果你能坚定的相信自己,那么你才敢于奋力追求,才敢于去干事,实现自身的价值。
六十四团 罗婷